2015年11月25日,,,,,,,,家住焦作市的老吴接到延津县人民法院承步伐官打来的电话,,,,,,,,“老吴,,,,,,,,你26号来法院领钱吧”。。。。。。。老吴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进了肚里,,,,,,,,恨不得连夜冒雪就赶往延津领取自己的人为款。。。。。。。
被告河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地点为河南郑州金水区)承接了延津县某单位玻璃幕墙工程,,,,,,,,原告老吴向导工人在该工地提供劳务,,,,,,,,时代被告欠原告人为款24022元,,,,,,,,经催要被告一直推脱了一年不予支付。。。。。。。
受案后,,,,,,,,经剖析案情,,,,,,,,当事人双方均在外地、均对事实无争议,,,,,,,,针对此种情形,,,,,,,,为镌汰当事人诉累,,,,,,,,法庭决议适用浅易程序审理该案。。。。。。。原来定于11月16日开庭审理,,,,,,,,被告竟缺席,,,,,,,,老吴难免又忧心忡忡,,,,,,,,法院会认定自己说的事实吗,,,,,,,,自己的权益会早日实现吗??????为作废老吴记挂,,,,,,,,承步伐官在缺席讯断后没有简朴的一判了之,,,,,,,,而是多次给被告打电话,,,,,,,,将心比心的给被告摆事实,,,,,,,,讲原理,,,,,,,,从拒不支付劳动酬金罪、裁判文书上网对被告的信誉影响等多方面耐心详尽的为被告释法说理。。。。。。。最终被告赞成在法院讯断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动酬金。。。。。。。
11月20日,,,,,,,,当法院将讯断书送达时,,,,,,,,老吴看到讯断书主文“被告河南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讯断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某劳务酬金24022元”。。。。。。。心中既扎实又担心。。。。。。。扎实的是自己的讼事打赢了,,,,,,,,担心的是各人都说“讯断书就是一张白条,,,,,,,,欠好执行”。。。。。。。
“定心吧,,,,,,,,老吴,,,,,,,,有法院呢!”承步伐官耐心的慰藉老吴。。。。。。。
11月26日下昼6时,,,,,,,,当家住焦作市的老吴从延津县法院郭院长手里接过转交的饱含自己心血的人为后,,,,,,,,腼腆的老吴除了重复说“太谢谢了,,,,,,,,太谢谢了……”似乎只能通过湿润的眼眶和颤抖地双手转达谢谢之意了。。。。。。。都说农民工讨薪难,,,,,,,,难于上青天。。。。。。。但老吴用自己的亲自诉讼履历告诉群众“有法院在,,,,,,,,再也不必担心讨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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