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签下竞业限制约定,,,,,,去职不久跳槽至偕行业公司,,,,,,原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小李支付违约金近34万元并获支持。。。。。。心有不平的小李诉至法院。。。。。。克日,,,,,,上海闸北区法院作出一审讯断,,,,,,认定小李应肩负违约责任,,,,,,酌定支付违约金近4万元。。。。。。原公司不平,,,,,,提起上诉,,,,,,被上海市二中院驳回。。。。。。
小李大学结业后到本市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事情,,,,,,双方于2012年6月签署为期两年的劳动条约,,,,,,约定由小李担当项目助理。。。。。。期满后,,,,,,双方又续签限期至2016年7月1日的劳动条约,,,,,,约定由小李担当项目司理。。。。。。条约约定:小李无论何种缘故原由去职,,,,,,未经公司书面赞成,,,,,,在条约扫除或终止后的一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谋划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效劳;;;;;;;;公司则应在竞业榨取限期之一年内按月向小李支付1000元赔偿费;;;;;;;;如违约,,,,,,小李需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去职前年薪总额3倍的违约金。。。。。。
去年3月25日,,,,,,小李提出告退,,,,,,公司于当日发出《扫除劳动条约通知书》 并注明:双方签署的竞业榨取相关条款自克日起自动生效。。。。。。后按约给付小李竞业限制赔偿金2000元。。。。。。没出半个月,,,,,,小李进入沪上另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事情。。。。。。
原公司以小李组成违约为由向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小李按其去职前年薪收入113226元的3倍即339678元偿付原公司违约金;;;;;;;;返还已收取的竞业限制赔偿金2000元;;;;;;;;继续履约并阻止为现公司事情。。。。。。经仲裁裁决,,,,,,除按现实违约天数将返还竞业限制赔偿金额调解为1586.21元外,,,,,,对原公司的其余请求予以支持。。。。。。
小李以为自己现在从事的事情与原公司完全差别,,,,,,两家企业间不保存竞争关系,,,,,,自己在原公司仅为通俗员工,,,,,,不掌握公司的商业和手艺神秘,,,,,,且违约金与赔偿金相比显着偏高有失公允,,,,,,故诉至法院。。。。。。
上海闸北法院受理后查明两家企业的谋划规模高度相似,,,,,,属两个从事同类营业的企业,,,,,,由此认定小李的行为组成违约。。。。。。双方约定竞业限制赔偿金总额为12000元,,,,,,而违约金的总额高达339678元,,,,,,两者差别过于悬殊,,,,,,故酌定以赔偿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
据此,,,,,,法院讯断小李继续推行与原公司之间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至2016年3月25日;;;;;;;;小李支付原公司违约金36000元;;;;;;;;小李返还赔偿金1586.21元。。。。。。原公司不平,,,,,,提起上诉,,,,,,被上海市二中院二审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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